记者12日从财政部获悉,为支持部分省份应对严重旱情等自然灾害,中央财政日前再次下达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,共计8.3亿元。
财政部发布的公告显示,8.3亿元资金中,安排3亿元用于支持安徽、福建、江西、湖北、湖南、重庆等6省(市)做好抗旱保供水工作;安排3.05亿元用于支持安徽、江西、河南、湖北、湖南等中部5省,做好夏秋连旱地区抗旱相关工作;安排2.25亿元用于支持黑龙江、福建、广西、四川、贵州、云南、甘肃、新疆等8省(区),应对洪涝、风雹、地震、泥石流等自然灾害。
这是进入11月以来,中央财政第三次拨款支持地方应对干旱等灾害。月初,中央财政拨款一亿元,用于支持安徽、江西、湖北、湖南、重庆等5个省(市)做好抗旱救灾相关工作。7日,中央财政向山西、安徽、江西、湖北、湖南、广西、重庆7省(区、市)下拨中央救灾资金4.18亿元,其中,用于支持帮助受灾地区抗旱减灾工作2.5亿元,用于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1.68亿元。
来源:新华网
作者:刘红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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